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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上期所关于2018年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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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发〔2018〕7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我所连续交易有关规定,现对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如下:
  4月4日(星期三)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4月9日(星期一)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关于连续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执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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