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月商品期货合约的交易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
临近月底,我司根据各商品交易所限仓制度,整理了以下关于商品期货2111、2112、2201合约的交易提示内容:
1、根据上期所、能源中心规则,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部分合约需调整为相应手数的整数倍。见下表:
日期 | 调整事项 |
10月29日 | AG2111(白银)、SN2111(锡)、SP2111(纸浆) |
AU2111(黄金) | |
AL2111(铝)、CU2111(铜)、BC2111(国际铜)、ZN2111(锌)、PB2111(铅) | |
NI2111(镍) | |
SS2111(不锈钢) | |
RB2111 (螺纹钢)、WR2111 (线材)、HC2111(热轧卷板) |
2、根据各交易所规则,个人/自然人在对应交易日应调整持仓为0手。见下表:
日期 | 调整事项 |
10月29日 | 大商所、郑商所2111合约自然人客户最后交易日 |
11月10日 (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 | 上期所自然人客户2111合约持仓(除FU)最后交易日 能源中心bc2111合约个人客户最后交易日 |
11月18日 (最后交易日前第八个交易日) | 能源中心SC、LU2112合约个人客户最后交易日 |
11月25日 | 上期所FU2112合约自然人客户最后交易日 |
3、根据各交易所规则,客户期货合约投机持仓须符合对应标准。见下表:
日期 | 调整事项 |
10月29日 | 各交易所2111、2112、2201合约调整限仓 |
11月11日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0个交易日起) | 大商所jd2112合约调整限仓 |
11月15日 | 郑商所2112合约调整限仓 |
11月18日 | 大商所2112合约调整限仓 |
因临近交割,合约可能存在交易不活跃,价格不连续、行情波动大等不确定性因素。敬请各位投资者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及时调整仓位,以防范相关持仓风险,我司有权根据交易所规则,提前对您的账户跟进强平处理。敬请理解,谢谢配合!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