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交割业务指引 > 上期所交割业务 > “期转现”问答

问:什么是“期转现”?
  答:“期转现”是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合约的会员(客户)协商一致并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约按交易所规定的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同时按双方协议价格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仓单的交换行为。
  这里的仓单包括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非标准仓单是指有关仓库在以下情况下开具的仓单:(一)非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指定交割仓库。(二)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非指定交割仓库。(三)非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非指定交割仓库。

 

问:进行“期转现”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一是持仓,即同一合约月份的历史头寸、数量相等、方向相反。如,买方持有5手Cu0105(最小交割单位)多头,卖方持有5手Cu0105(最小交割单位)空头。
  二是期限,合约到期在一个月内,即从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交割月份的上一月份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含当日)止。如,Cu0105合约在4月16日至5月13日之间均可进行期转现(未考虑节假日的影响)
  三是买卖双方要协商一致,即双方都要有意愿按双方同意的价格(可以参照当天的现货价,此价格不受期货合约价的涨跌幅限制)进行期转现,并共同申请。
  四是卖方有相应仓单,买方备有相应货款,用非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的,还应有相应的现货买卖协议及非标准仓单的复印件。


问:如何申请“期转现”?

  答:买卖双方会员在正常交易日的14:00前,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由交割部审核批准后办理。

 

问:原有持仓如何处理?
  答:交易所在申请办理期转现的当日15:00前,将买卖双方原持有的交割月份头寸,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该交割月份合约的结算价平仓。如,买方持有5手Cu0105(最小交割单位)多头,卖方持有5手Cu0105(最小交割单位)空头并有25吨铜,双方同意在4月18日以17000元/吨的价格申请进行期转现,此价格作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价格。如4月17日Cu0105的结算价为16870元/吨,那么双方的持仓将以16870元/吨平仓。

 

问:“期转现”的票据交换如何进行?
  答:分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两种情况。
  一是标准仓单的情况:
  1. 交割货款、仓单的交换在申请日后一个交易日14:00前在交易所完成。
  2. 交割货款采用内转方式划转。
  3. 卖出会员在申请办理期转现后七天之内向交易所交出增值税发票;交易所在收到卖出会员增值税发票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向买入会员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退付卖方的交易保证金。

  二是非标准仓单的情况:
  1.自营会员之间的交割。由会员自行完成仓单、货款和增值税发票的交换,完成交割。交易所据此释放交割保证金。


问:交易(交割)保证金如何计算?

  答:期转现的交易(交割)保证金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计算。

 

问:如果发生交割实物质量问题,怎么办?
  答:标准仓单交割的,按交割细则有关规定处理;非标准仓单交割的,在相关会员协调下参照处理。

 

问:“期转现”有什么好处?
  答:为会员/客户对交割实物品牌、交割仓库方面的特殊要求提供方便,有利于套期保值的运用,降低持仓风险,减少用料企业一次性使用资金的压力,便于卖出方及时回笼资金,避免迂迴运输,节约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