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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交易所收取及调整申报费的通知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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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交易者:

根据郑商函〔2024〕479号、大商所发〔2024〕337号、广期所发〔2024〕199上期发〔2024〕324号、上能发〔2024〕67号文通知,自2024年1025日交易时(即1024日晚夜盘)起新增部分合约的申报费收费标准同时期权品种申报费计算方式由按期权合约计算申报费调整为按期权合约月份计算申报费。

请您关注各交易所最新申报费收取规则及费率标准,谨慎使用程序化交易软件及相关交易指令,密切关注交易软件及交易指令可能引发的风险,做好账户交易及资金风险防范,避免产生大额损失。

各交易所申报费相关通知整理如下,请您查阅:

 

郑州商品交易所:

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4/07/1715237246527911.htm

上海期货交易所:

https://www.shfe.com.cn/publicnotice/notice/202409/t20240906_802459.html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https://www.shfe.com.cn/publicnotice/notice/202409/t20240906_802458.html

大连商品交易所: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8605414/index.html

广州期货交易所:

http://www.gfex.com.cn/gfex/tzts/202407/c7ad5fa27e0744a39babceefcbecf81f.shtml

 

如有疑问,可与我司服务人员联系或致电公司客服热线4009908826

特此通知。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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