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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油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06-17 来源:交易风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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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通知安排,现将原油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时间

原油期权自2021年6月21日(周一)起上市交易,当日8:55-9:00集 合竞价,9:00开盘。

二、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连续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21:00-次日02:30(与标的期货一致)。法定节假日(不包含周六和周日)前第一个工作日的连续交易时间段不进行交易。

三、挂牌合约月份及最后交易日调整

原油期权首日挂牌SC2109、SC2110对应的期权合约。

原油期权合约中,合约月份涉及的标的期货持仓量为10000手(单边)。

SC2110对应的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9月3日(周五),SC2201对应的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12月7日(周二),SC2202对应的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1月5日(周三)。

四、挂牌基准价

原油期权首日挂牌合约基准价由能源中心在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计算公式为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其中无风险利率为央行一年期存款利率,所有月份系列期权合约波动率取标的期货主力合约90日历史波动率。

五、每次最大下单数量

100手。

六、行权与履约

 原油期权为美式期权,在到期日前任一交易日及到期日,客户可以提交“行权”、“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平仓”、“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及“做市商期权持仓不自对冲”申请。在到期日客户可以提交“放弃申请”。

到期日结算时,对剩余未提出行权或放弃行权申请,且相对结算价有实值额(考虑手续费)的期权多头持仓做自动行权处理,其他期权持仓做自动放弃处理。

七、涨跌停板幅度和保证金收取比例

原油期权涨跌停板幅度与原油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

为控制风险,原油期权公司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的公式收取,其中期权公式中标的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比例为19%

八、持仓限额管理

期权合约和期货合约分开限仓。

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下表所示的持仓限额。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同一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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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

原油期货和原油期权可以共用获批的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 

十、合约询价

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和客户可以在所有已挂牌期权合约上向做市商询价。询价请求应当指明合约代码,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应低于60秒。当某一期权合约最优买卖价差小于等于如下表所示价差时,不接受询价。

 image.png

十一、交易权限管理

截止2021年6月18日,我公司将为同时符合如下条件的投资者批量开通原油期权交易权限:

1、已具有能源中心交易编码且期货账户状态为非销户非休眠状态;

2、已开通能源中心原油期货和任一商品期权品种权限;

3、已有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记录、测评结果为C4或以上级别且测评结果未过期,或者已被认定为专业投资者且未过期;

4、非信用中国涉金融黑名单;

5、不存在正被能源中心处罚且未过处罚期的情形;

6、未因反洗钱或其他原因被关闭期货账户交易权限。

符合如上条件的投资者如决定不开通原油期权交易权限,请于2021年6月21日前联系客户经理或致电400-990-8826告知我公司。

2021年6 月21日及之后的新增客户如需参与原油期权交易,需向我公司提出权限开通申请,申请流程和业务准入标准参照原油期货相关规则执行。

十二、交易手续费

 自以上品种上市起,您可以通过公司交易软件快期(V2)或中信期货APP上查询获悉交易手续费标准。

 

新品种上市,市场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您做好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合规交易。
    特此通知。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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