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收到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贵金属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葫锌”牌金锭在我所注册,执行标准价。
二、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产品可用于我所黄金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
产品相关说明如下:
注册企业: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产地: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号
产品名称:金锭
注册商标:葫锌
产品标识:(如图)
锭型:3千克 Au99.99
块重及外形尺寸:3千克Au99.99(320±5)*(70±5)毫米
执行标准:合约规定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