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纯苯期货上市准备工作,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现征集纯苯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及集团交割库,申请企业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定交割仓库申请条件:纯苯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得低于1000万元;指定仓库总罐容不得低于2万吨,最低保证罐容不得低于1万吨,担保单位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得低于1000万元;指定厂库生产加工量(生产企业)不得低于10万吨/年,指定厂库贸易量(贸易企业)不得低于10万吨/年。其他条件及申请材料见《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大商所网站首页-法规/规则-交易所规则-其他相关规定)
二、集团交割库申请条件:集团交割库总部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00万元,净资产不得低于100000万元;集团交割库分库注册资本不做要求,净资产不得低于1000万元,集团交割库被授权办理交割仓库业务的分库总罐容不得低于2万吨,最低保证罐容不得低于1万吨,集团交割库被授权办理交割厂库业务的分库生产加工量不得低于10万吨/年或贸易量不得低于10万吨/年。其他条件及申请材料见《大连商品交易所集团交割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大商所网站首页-法规/规则-交易所规则-其他相关规定)
三、申请纯苯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及集团交割库的企业应当位于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广东省、福建省、山东省、天津市、河北省、安徽省和辽宁省。
欢迎符合条件且愿意开展纯苯期货交割业务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材料请寄(送)至大商所。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企业,大商所将择优设立为指定交割仓库及集团交割库,以保障纯苯期货交割业务顺利开展。
联系人:石先生 0411-84808603 唐先生 0411-84807087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43F 商品三部
邮 编:116023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