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发〔2025〕300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4%,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