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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2026-01-06 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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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2号

  

  当事人: 

  江金蓓,男,户籍地安徽省安庆市,1993年出生。 

  2025年4月1日至7月24日期间,江金蓓通过操作本人账户和程启川账户在锡期货sn2603、sn2604、sn2606、sn2607等多个合约上存在实施事先约定的相互交易、转移资金的行为。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该办法第三十条,本所决定: 

  1.给予江金蓓通报批评处分。 

  2.责令改正,对江金蓓处1万元罚款,在违规案件处理决定书生效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如数缴纳至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账户。 

  3.给予江金蓓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6个月的处分。 

  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1月6

来源:https://www.shfe.com.cn/publicnotice/notice/202601/t20260106_830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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