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快讯 > 交易所公告 > 正文

【郑商所】关于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2025-09-24 来源: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
宽屏阅读 字体大小: T | T

郑商函〔2025〕73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5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5929日结算时起,苹果、玻璃、纯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涨跌停板幅度为10%;菜粕、红枣、硅铁、锰硅、烧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9%;白糖、棉花、菜油、花生、PTA、甲醇、尿素、短纤、对二甲苯、瓶片、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9%,涨跌停板幅度为8%;棉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6%,涨跌停板幅度为5%

二、2025109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白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6%,涨跌停板幅度为5%;花生、甲醇、对二甲苯及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7%,涨跌停板幅度为6%;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国庆节、中秋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情况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5924

附件.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情况.docx 

来源: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5/09/1750866991225882.htm

转载声明

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本网站亦不保证文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及入市依据。凡据此入市者,风险和责任需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该文章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者不希望被转载的,请发送邮件到website@citicsf.com,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相关内容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