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期所发〔2025〕42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23日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铂期货PT2606、PT2608、PT2610、PT2612合约上单日开仓量分别不得超过500手,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钯期货PD2606、PD2608、PD2610、PD2612合约上单日开仓量分别不得超过500手。
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