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20号胶、低硫燃料油、原油期货存放点,具体地址如下:
20号胶期货存放地点一是山东省青岛市保税港区纬四路18号(A);二是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月湾路7号;三是山东省烟台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沟头路。
低硫燃料油期货存放地点为青岛市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辽河路以北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液体化工码头。
原油期货存放地点为山东省青岛市董家口一期库区。
二、自公告之日起,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存放点不再开展期货交割仓库业务。
三、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作为20号胶、低硫燃料油、原油期货集团交割中心,按有关规定开展集团交割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