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交易者:
11月为国债2412合约的交割月份前一个月,若您已持有或拟持有国债2412合约,请特别知晓并遵守以下规则:
1、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国债期货实行梯度限仓制度,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29日)起,TF、TS和TL持仓限额为600手、T持仓限额为1200手。我司有权自2024年11月28日开市起对交易者超量部分持仓即时强行平仓。请交易者关注账户的持仓情况,因临近交割月合约可能存在交易不活跃,价格不连续,请尽早调整持仓。
2、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未自动获得或申请获批国债2412合约有效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保”)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的账户,以及未申请获批国债2412合约有效套利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的账户,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29日)起,套保、套利持仓应当为0手。我司有权自2024年11月28日开市起对交易者未平仓的持仓或不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持仓即时强行平仓。请交易者关注账户的持仓情况,因临近交割月合约可能存在交易不活跃,价格不连续,请尽早调整持仓。
通过我司向中金所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的交易者,最晚须在2024年11月21日收市前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申请材料。
3、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账户,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29日)起,国债2412合约持仓应当为0手。我司有权自2024年11月28日开市起对交易者未平仓的持仓或不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持仓即时强行平仓。请交易者关注账户的持仓情况,因临近交割月合约可能存在交易不活跃,价格不连续,请尽早调整持仓。
通过我司向中金所申请申报托管账户的交易者,最晚须在2024年11月21日收市前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申请材料,同一交易者在不同期货公司处开户的应当分别进行申报。
交易者申报中央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的,只能申报一个国债托管账户;申报中国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的,应当同时分别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开立国债托管账户,且只能分别申报一个国债托管账户。
4、对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交易者温馨提示:
2024年11月28日结算时起,国债2412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TS为2%、TF为3%、T为4%、TL为6%,请提前补足持仓保证金,注意账户资金风险。无意交割的买方持仓建议最晚在2024年11月29日前平仓,否则进入交割月后,随时有可能“被动”匹配进入交割,若货款不足进入差额补偿,您须支付一定比例的惩罚性违约金及补偿金(TS为1%以上,TF为1.6%以上,T为2%以上,TL为4%以上)。
有意参与交割的交易者,请提前备足交割货款/无权利瑕疵的可交割国债等。自2024年12月02日到2024年12月12日期间可以提出国债2412合约的滚动交割申请,若您有意参与滚动交割,须至少提前一个交易日向我司提交书面交割申请书;2024年12月13日可以提出国债2412合约的集中交割申请,若您有意参与集中交割,最晚须在2024年12月12日向我司提交书面交割申请书。
5、对国债2412合约双向持仓交易者的温馨提示:
自2024年11月28日开始,每日收市后,中金所依规则将对同一期货公司同一交易者的同一国债2412合约双向持仓对冲平仓;最后交易日(2024年12月13日)收市后,中金所依规则将对同一交易者的同一国债2412合约双向持仓对冲平仓。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详见中金所官网-交易所规则:http://www.cffex.com.cn/jysgz/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